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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6-02-09 浏览量:1074

各医疗机构、科研院所,学会各分支机构,各会员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《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标准供给,推动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和完善,助推中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,依据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,我会现启动2026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原则

聚焦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与标准体系规划,重点围绕中医与中西医结合诊疗、特色技术规范、中医药服务管理、中药材与药事服务、粤港澳中医药互联互通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,以高标准引领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坚持开放、公平、透明的原则,广泛吸纳医疗机构、科研院所、高校、医药企业等各方力量参与,提升团体标准的科学性、适用性与实施效果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项目范围

申报项目须属于中医药及相关领域,具备良好的研究积累、工作与应用基础,与现行法律法规协调一致,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要求,避免与已发布标准的内容重复。

起草单位与人员

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应具备相应技术能力、人力资源和经费保障。联合起草单位不少于3家,应考虑地域分布的广泛性。

(三)申报材料

1.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1);

2.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草案编写模板(附件2);

3.标准查新文件(模板见附件3);

4.如涉及专利或专有技术,须提供原创人授权书或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文件(附件4);

5.拟申报“湾区方向”的项目,其起草单位及人员中须包含港澳地区人员,并在立项申请书中予以注明。请在提交申报前与学会秘书处提前联系。

(四)申报方式

登录“医药卫生标准化信息平台”(操作说明见附件5),按要求填报信息,并将上述材料(立项申请书需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,其余材料提供Word版)压缩后上传系统,无需报送纸质版。

项目组须同步与学会签订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合作协议》(附件6)。

截止时间

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许碧霞  13719052739(申报程序与协议)

陈文嘉  13560304319(标准技术内容)

广东省中医药学会

2026年2月9日

附件

1.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

2.团体标准草案编写模板

3.标准网站查新文件模版

4.团体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

5.医药卫生标准化信息平台使用说明

6.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协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