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、相关专家:
根据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《中医诊疗指南 放射性鼻窦炎》等6项团体标准(见附件1)已通过技术审查,即将发布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0天。
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批准的标准项目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填写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》(见附件2),将意见反馈至学会秘书处。
名单如下:
《中医诊疗指南 放射性鼻窦炎》
《中医技术操作规范 状态导向音乐疗法》
《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 带状疱疹后神经痛》
《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 腰椎术后疼痛综合征》
《中医技术规范 刺络药物罐治疗项痹(颈椎病)》
《中医技术操作规范 穴位注射治疗小儿脑病》
联系人: 许碧霞 陈文嘉
电子邮箱:gdszyyxh@vip.163.com
通讯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淘金北路77号麓湖阁南塔404室(510095)
广东省中医药学会
2026年1月30日
附件:
1.《中医诊疗指南 放射性鼻窦炎》等6项团体标准报批公示文件.zip
2.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.docx
提取码: 88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