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粤中医药会字[2021]12号)的有关规定,《中医护理门诊建设规范》《胃癌术后针灸治疗指南》《居家中医康养服务建设指南》《糖尿病肾病 中医慢病管理技术规范》《子宫腺肌病中医诊疗指南》《广东地区儿童中医体质分类与辨识》等六项团体标准(见附件1)已通过常务理事会议审核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0天。
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批准的标准项目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填写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》(见附件2)将意见反馈至学会秘书处。
联系人:袁方 范洪
联系电话:080-83600105
电子邮箱:gdszyyxh@vip.163.com
通讯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淘金北路77号麓湖阁南塔404室(510095)
附件1:《中医护理门诊建设规范》等六项团体标准报批公示文件.zip
附件2: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》.docx
广东省中医药学会
2022年9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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